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含条件流程
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含条件流程
产品价格:¥666(人民币)
  • 规格:完善
  • 发货地:本地至全国
  • 品牌:
  • 最小起订量:1件
  • 免费会员
    会员级别:试用会员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企业证件:通过认证
    认证信息: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商铺名称: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涛涛(小姐)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企业邮箱:2885152598@qq.com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泵阀网上看到的,谢谢!

    商品详情

        2021年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在卧涛小编将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里相关内容整理供您参考。

        弟二章 认定条件

        弟六条 申请市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滁州市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 ,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 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 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3家。

        弟七条 申请市级专业孵化器应在六条前5项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

        1.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3.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4.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家以上。

        弟八条 本办法中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弟九条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 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 上市。

        弟三章 认定流程

        弟十条 认定流程:

        1.各孵化器向所在地县、市、区、园区 门提出申请,所在地 门对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初审后书面推荐至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 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认定为市级孵化器。

       

    在线询盘/留言
  • 0571-8777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