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2月15日起,2021年度江苏艺术 (一般项目)申报已经开始,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已经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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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从2020年12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2021年2月26日截止申报。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个人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户籍或在江苏缴纳社保满一年
2、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的应在2018年3月1日前在江苏省内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
3、申报主体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申报主体无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江苏艺术 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5、“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
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要求填写《江苏艺术 (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稿由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审核汇总并统一报送江苏艺术 管理中心(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省直项目直接寄至管理中心,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7楼,邮编:210005。
3.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 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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