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声明公告登报、处罚公告通知书
法治日报声明公告登报、处罚公告通知书
产品价格:¥10(人民币)
  • 规格:遗失声明
  • 发货地:北京朝阳区
  • 品牌:
  • 最小起订量:1件
  • 诚信商家
    会员级别:钻石会员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企业证件:通过认证

    商铺名称:北京英皓开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老师(先生)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企业邮箱:3250057462@qq.com

    联系地址:报业大厦一层广告接待中心

    邮编:100013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泵阀网上看到的,谢谢!

    商品详情

      登报电话:400-638-9568

       西公治查[2023]0103号  2023年1月3日23时许,在西城区广电总局北门东侧小花园内发现一男子死亡。现场勘查:无名男性,年龄约60岁左右,尸长约168厘米,体态中等,黄色头发,尸体上身穿深绿色大衣,内穿棕色绒衣,下穿深色裤子,脚穿迷彩鞋。尸体身上无任何身份证明。请知其情况者与西城分局治安支队现场组联系。联系人:王警官,电话:010-68052107。

      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现场组 
      法治日报综合 
      李容:本院受理史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65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
      韩义:本院受理冯洋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8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丰县人民
      李国峰:本院受理常家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321民初811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开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
      张安新、张后亮、唐怀启:本院受理魏乃亮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
      王开龙:本院受理李红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7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丰县人民
      王迪迪:本院受理王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6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丰县人民
      史志雷:本院受理张海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8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丰县人民
      杨强:本院受理殷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00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4审判庭开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
      姚荣:本院受理戴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7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
      孔晓红:本院受理曹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8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
      于雅:本院受理莫志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7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
      陈韵迪: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与你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5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
      姚国庆: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62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
      重庆优必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徐州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1283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镜人社监列告字〔2023〕4号
      用人单位:阜南县璟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5MA2T7MQ43C
      法定代表人:张东升 身份证号:341225198910243890
      主要负责人:张东伟 身份证号:341225199011203873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应当包括拖欠人数、金额):拖欠农民工43人、工资共664431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镜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及电话:0553-3878503
      镜湖区局
      2023年3月8日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镜人社监列决字〔2023〕1号
      用人单位:宣城成鸿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2MA8NWA688C
      法定代表人:徐治莲 身份证号:342501198704233428
      主要负责人:徐飞飞 身份证号:342501198810083419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应当包括拖欠人数、金额):拖欠农民工14人、工资共433810元,情节严重。2023年1月9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镜人社监列告字〔2023〕3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经核实,异议不成立。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3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镜湖区局
      2023年3月8日
      公告
      天津市安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张喜瑞向本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已经由我局做出其所受伤害是工伤的认定结论(冀伤险认决字[2022]08011619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到我局领取,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承德市局
      公告
      廊坊市先锐邦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职工张喜阳经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作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7.0个月的鉴定结论(承德市劳鉴委2022年08010212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单位到本委领取鉴定结论,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提存公告
      现天津旭尧物产有限公司已经进入解散清算阶段。经清算组确认,旭尧公司的剩余可分配资产刨除各项费用后,按比例应向股东斋田裕嗣应分配人民币63167.77元,股东斋藤刚寿应分配人民币66407.14元。现二位股东联系不上,清算组已经申请将上述款项提存到天津市河西公证处。我处受理了该公证,特此公告。
      上述提存款扣除提存费用后,分配给斋田裕嗣的还剩人民币59052.77元,斋藤刚寿还剩人民币62292.14元。款项已于2023年2月10日提存到我处。二位股东见此公告后可持有效
    在线询盘/留言
  • 0571-8777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