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产品价格:¥0(人民币)
  • 规格: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 发货地: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 品牌:
  • 最小起订量:1件
  • 免费会员
    会员级别:试用会员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企业证件:通过认证

    商铺名称: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老师(先生)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企业邮箱:1107669421@qq.com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泵阀网上看到的,谢谢!

    商品详情

      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专业团队,理念是:简单业务追求精、细,极致;复杂业务追求专业、权威。本团队为各类民事、商事纠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积极关注业界的最新动态与趋势,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的变化,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水平为所涉业务保驾护航。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那么,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呢?经过什么样的流程才能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郑州【房产律师】离婚律师费用

    在线询盘/留言
  • 0571-8777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