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企业如果想要申报2021年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需要仔细查看一下内容。希望会对您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关于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政策卧涛小编整理如下:
一、归口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项目申报时间:全年可以申报的,一般是在1月、4月、7月、10月的月底前提交申报资料并附扫描件一份,各设区市于次月的15日前将初审汇总材料报送上级部门
三、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申报条件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以向墙体材料管理部门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1.产品属于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
2.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符合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政策;
3.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4、其他法规的相关条件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申请企业在县(市)范围内的,向所在地县(市)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在设区市辖区范围内的,向设区市提出申请。外省市产品的认定,由生产企业向省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或产品主要销售使用地的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资料经申报地初审后,由各设区市墙体材料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省工信厅报送。省工信厅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对上报资料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发放《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对企业提出的认定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 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认定。
(二)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应当及时将不予受理的意见及理由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之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条 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可委托设区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在13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考核。
第十四条 建立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库。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每次随机抽取5人组成认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
认定主要对上报材料的书面技术资料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也可以接受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委托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第十五条 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对认定的认定结果进行并公示;对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认定结果进行复审。认定合格的,由省墙体材料管理机构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认定;不合格的,应当将意见及理由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六条 认定及换证的申请受理为每个季度个月的月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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