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申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些问题大家都是比较关心,相关政策整理如下:
创新型企业家培育申报条件
1、 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或持有企业30%以上的股份。
2、 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的不再申报。
3、企业主营业务围绕我市“4+4+1”主导产业体系和五大产业方向。
4、2019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2020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成长性好、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拥有较为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和明确的发展目标。
5、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技术等)。
6、技术成果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初步具备规模生产条件。
条件要求比较多,有申报需要的要仔细看好喔,因为条件是硬性要求,不符合的肯定是申请不了的喔。达标后肯定就是材料准备了。我们再看看材料包含哪些吧。
创新型企业家培育申报材料
1、《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申报书》。
2、申报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资质证明;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个人在企业任职证明;入选省、市各类重点*计划证明;申报人投资及参股情况证明;其他材料。
3、申报人创(领)办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股份构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已签订销售合同、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获各类创新计划支持项目清单、企业鼓励创新制度、南京市域完税证明、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批文及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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