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费随水费征收与环保原则相背离
近期,广州市法制办就201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广州市城管委牵头制定的《广州市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一直停留在口头上的广州垃圾费改革或将在明年进入实质程序。
广州未来垃圾费收费模式,究竟是随水费征收还是“按袋计量”?目前并没有明确答案。当然,广州城管委丝毫没有掩盖他们对随水费征收的偏好,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明确鼓励采用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方式被频繁引用,尽管广州城管委鲍总工程师谨慎称广州不一定会“一刀切”,但却在公开场合极力宣称“随水费征收是国际通行规则,在深圳、中山推广得比较成熟”。
有上级文件作依据、“国际通行规则”做后盾,兄弟城市的经验做借鉴,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是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广州市水务局对此的回应是,“暂时没有这项计划”。
这显示了行政内部的分歧。不管是什么原因,最让人疑惑不解的是,广州城管委对垃圾费随水费征收的认知。
无论是上级文件还是兄弟城市的经验,其本身都不足以成为支撑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合理的全部理由。而“国际通行规则”的说法,更是让人哭笑不得,这就是考察的成果吗?
就以现在被城管委奉为圭臬的垃圾处理“台北经验”为例吧。众所周知,台湾地区早在1992年垃圾处理费就随水费征收。从征收成本和效率上考量,这确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办法。但是,用水量与垃圾量并没有直接关系,它根本无法反映“污染者付费”的环保理念原则。也正因为如此,台北市在2000年7月1日开始,随水费征收就改为随袋征收。
尽管现在有不少国家地区采取垃圾费随水费征收的方式,但是,很多人都了解,随水费征收的方式,本身就是与环保原则相背离的。
也就是说,如果以环保为目标来考量垃圾费随水费征收的逻辑,其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设想一下,洗车店产生的垃圾量要比快餐店少得多,但是因为用水量多,它被征收的垃圾费要比快餐店多得多。这与公平原则严重不符;为减少垃圾量,我们应鼓励使用可重复使用的物品而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但是,重复使用的物品因需用水冲洗,所缴垃圾处理费必然增加,而使用一次性物品诸如纸尿片等则无需用水清洗,这样虽然增加了垃圾量反倒可减少缴费。
这与变相鼓励民众制造垃圾何异?毫无疑问,这与城管委宣称的垃圾减量与资源回收目标严重相悖,更遑论以经济杠杆来达到对民众进行环境教育的目的了。
在今年6月份,广州就传出要学习台北“垃圾费随袋征收”,在被市民质疑为这恐怕成为相关部门变相提高垃圾费的手段之后,随水费征收才作为第二种选择被提出来。回顾这个历程不难发现,城管委在垃圾费改革上依然缺乏通盘考量,在改革目标上依然不清晰不明确,因而导致在遭受舆论质疑后进退失据顾左右而言他。这样的措施,如何让人相信,它真的是基于践行环保原则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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