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容器常用在电力系统中作为无功补偿提高功率因数,改善电网电压和减少无功功率远距离输送,减小电网损耗。
高压电容器运行的一般要求介绍如下:
(1)电容器应有标出基本参数等内容的制造厂铭牌。
(2)电容器金属外壳应有明显接地标志,其外壳应与金属架构共同接地。
(3)电容器周围环境应无易燃、易爆危险,无剧烈冲击和震动。
(4)电容器应有温度测量设备,可在适当部位安装温度计或贴示温片。
(5)电容器应有合格的放电设备。
(6)电容器组在正常运行时,电压不能大于1.1倍额定电压。
(7)电容器组在正常运行时,电流不能大于1.3倍额定电流。
电力电容器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由于制造质量差等原因,电容器的内部元件击穿。
(2)由于套管密封不良而进入潮气,降低了绝缘电阻;由于渗、漏油和油面下降,导致对外壳放电或元件击穿。
(3)内部游离和鼓肚。当电容器内部产生电晕、击穿放电和严重游离时,会产生气体,致使箱壳压力增大,造成箱壁外鼓进而导致。
(4)通风不良、温升过高、严重过电压和电压谐波分量大等引起。
当发现电容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切断电源,退出运行:
(1)电容器外壳膨胀或漏油。
(2)套管破裂,发生闪络有火花。
(3)电容器内部声音异常。
(4)外壳温升高于55摄氏度以上,示温片脱落。
(5)环境温度超过40摄氏度。
高压电容器组运行操作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1)正常情况下全变电所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高压电容器支路的断路器,再拉其他各支路的断路器;恢复全变电所送电时操作顺序与停电操作相反。事故情况下,全站无电后,必须将高压电容器组的支路断路器先断开。
(2)高压电容器的保护熔断器突然熔断时,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不可更换熔体恢复送电。
(3)高压电容器禁止在自身带电荷时合闸,以防产生过电压。高压电容器组再次合闸,应在其断电3分钟后进行。